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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设法定组织推动航运业

录入时间:2016-01-13
    《施政报告》明日公布,消息指“航运发展”是其中一项重点,估计可能宣布设立法定组织推动航运发展,主席由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担任,以推动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 航运服务枢纽,配合国家“一带一路”发展,协助航运业“走出去”。业界对建议表示支持。由于立法筹备成立新局需时,据了解, 运房局或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增设人手,专责航运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。
  航运交通界立法会议员、航运发展局成员、港口发展局成员易志明表示,航发局、港口发展局及经济发展委员会曾经讨论有关建议,业界表示一致支持,但据他所知,政府在筹备过程遇到不少“技术问题”,主要是没收入来源,不能如机场管理局般自负盈亏,加上成立法定组织必然要经过立法程序,成事最少需要两三年时间。  易志明表示,运房局的中期方案是申请资源及人手,法定组织成立前先为海事处增加职位,专责研究航运政策规划及法例制定,为香港迎来国家发展机遇做好配合工作,料不久会向立法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提出开位。至于施政报告,他希望特首明确提出,相信他有决心可以克服技术问题。  行政长官梁振英早于2014年施政报告已提及,顾问建议成立新的法定航运机构,政府将釐定新机构的功能、架构及财政安排,尽早开展立法程序。他于去年施政报告表示,国家的航运及造船业不断扩大,香港既是内地航运公司“走出去”的跳板,也是国际航运公司进入内地的平台,香港有条件成为亚太区国际航运服务枢纽,而在成立新的航运机构之前,政府会提升香港航运发展局的职能,特别是推动高端航运专业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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